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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号,是个数学符号,是一个由一根短横线和横线两侧的两点构成的符号,其主要用来表示数学中的除法运算。除号可运用到数学、物理学、化学等多领域。
1544年,德国数学家施蒂费尔于其出版的《整数算术》(Arithmetica Integra) 中以一个或一对括号作除号(Sign for
division),如以 8)24或8)24(表示24÷8;奥特雷德则以a)b(c来表示b÷a=c;J.马洪(1701年)则以D)A+B-C表示(A+B-C)÷D。至1545年,
施蒂费尔又改以大写德文字母D表示除(Division),其后,斯蒂文亦采用了这符号,而戈里马德(1751年)则以反写字母表示除,如12 4=3及a2b2a2。另外,昆尼亚于1790年出版的《数学原理》中,以平放的
小写字母表示除。
在我国古代,人们很早就掌握了数的除法运算,自公元前春秋战国时代之前我国出现了用“九九”表计算乘法以后,人们也总结了用口诀来计算除法的方法。《孙子算经》上说:“凡除之法,与乘正异。”当时我国主要是用算筹和口诀来计算除法的。
我们现在用的除法符号“÷”是一位瑞士学者雷恩(1622-1676)于1659年在一本代数书中首先使用的。1668年,该书被译成英文出版,这个记号得以流行起来,直到现在。因此除号“÷”被称为雷恩记号。因为“÷”号在欧洲大陆增长期被用来表示减法,为了与减法区别,后来一位德国数学家莱布尼兹(1646-1716)在他的一篇论文《组合的艺术》中首次用“:”作除号,与当时流行的比号一致。后来也逐渐通用,现在世界有些国家如德国、俄罗斯仍然用“:”作除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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